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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浙能电力(600023)7月2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3 04: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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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浙能电力(600023)报收于5.36元,上涨0.37%,换手率0.28%,成交量37.44万手,成交额2.0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董秘,你好!贵司早已公布分红方案却迟迟不公布分红日期,请问是否是没钱分红?假如实在是没钱,那就不要分了,免得太难为了!只要贵司正常营业,企业员工的薪酬能到账就行,做为贵司的A股投资者,我时常为拥有贵司的股票感到高兴和自豪!
董秘: 公司将在规定分红期限内披露分红派息公告并进行派发。

投资者: 分股为什么不公告时间
董秘: 公司将披露分红派息公告,说明具体的派发时间。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361.5万元,占总成交额6.79%。
  • 公司公告汇总:浙能电力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25年7月9日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交易信息汇总

7月2日,浙能电力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361.5万元,占总成交额6.79%;游资资金净流出675.37万元,占总成交额3.37%;散户资金净流入203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0.16%。

公司公告汇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9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9日。- 分红方案已经2025年5月2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408,732,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88,532,497.21元。-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自行发放对象。-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QFII和非居民企业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61元人民币。-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61元人民币。-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29元。- 联系部门: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7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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