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日收盘,达瑞电子(300976)报收于49.12元,下跌1.35%,换手率3.71%,成交量3.16万手,成交额1.54亿元。
7月1日,达瑞电子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595.5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09.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6.52万元。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外籍员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实现经营目标,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01.14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首次授予167.30万股,预留33.84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4.52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57人,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和外籍员工。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分三次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40%和30%。公司层面考核2025-2027年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为29.00亿元、34.00亿元和40.00亿元。激励对象还需满足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要求。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制订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对象包括核心技术或核心业务骨干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员工。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门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在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进行考核,目标值分别为29亿元、34亿元和40亿元。部门层面根据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考核程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负责审核。考核期间为限制性股票归属期前一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记录保存期为10年。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关于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提供。公司委托信达担任法律顾问,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信达对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验证。公司基本情况: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45102854,成立于2003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清平,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976。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共计57人。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总量不超过201.1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首次授予167.30万股,预留33.84万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均已明确。公司已履行的程序包括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信达认为,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简称:达瑞电子 股票代码:300976 独立财务顾问: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括独立董事,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名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及比例、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获授权益和行使权益的条件、授予权益及行使权益的程序、权益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方法、变更和终止、控制权变更等情况下的实施、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机制等。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所填写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01.1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1%。其中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57人获授167.30万股,占本次授予总数的83.1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6%;预留部分33.84万股,占16.8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5%。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如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获授权益,董事会可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名单中包括俞海波、吴爱国等57位核心技术骨干和核心业务骨干以及中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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