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日收盘,日盈电子(603286)报收于29.44元,下跌1.14%,换手率3.2%,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1.09亿元。
7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5.39万元,占总成交额7.14%;游资资金净流出297.26万元,占总成交额2.74%;散户资金净流入1072.66万元,占总成交额9.8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忠良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2000万美元,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确保资产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基于实际经营业务需求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得从事超出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日盈电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特别提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8,900股。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累计获得收益约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为20000万元,最近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授权范围,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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