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1日收盘,新兴装备(002933)报收于36.16元,上涨1.23%,换手率7.5%,成交量8.56万手,成交额3.08亿元。
7月1日,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83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44.1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86.96万元。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四项议案: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此议案同样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此议案也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7月21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B区B2三层会议中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公司已提供详细的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模板。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为“股东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中增加了公司党组织相关内容,明确了党组织的职责和作用。- 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和表决程序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利润分配政策等方面也进行了修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处理程序进一步明确。本次修订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修订等工商变更事宜。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党组织、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及附则。公司注册资本为11735万元,经营宗旨为原创设计和高端制造,专注于伺服传动控制及机电一体化为核心的航空装备科研生产。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任务顺利完成,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内容。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等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章程还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的重要性,并规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公司合并或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依法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时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直接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会议议案需符合法律规定并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对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全体会议参加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若董事会无法履行职责,则由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每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告知股东,决议内容应包括出席会议人数、表决方式及结果。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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