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凌钢股份(600231)报收于1.74元,上涨0.0%,换手率0.29%,成交量8.06万手,成交额1406.66万元。
6月30日,凌钢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19.12万元,占总成交额8.47%;- 游资资金净流出28.17万元,占总成交额2.0%;- 散户资金净流出90.95万元,占总成交额6.46%。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确认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在辽宁省凌源市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1,066,380,166股,网络投票股东共204名,代表股份数938,529,998股。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6月30日在辽宁省凌源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20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4910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56%。会议由董事长张鹏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四个议案:1.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票数2003707454股,占比99.9400%;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996592674股,占比99.5851%;3.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数2004171314股,占比99.9631%;4. 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同意票数342700019股,占比99.7606%,其中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30997180股,占比97.4155%。前三个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四个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鹏、甄朝勇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凌钢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在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于6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债权登记日等信息。会议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于6月20日公告议案内容。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数量35,000张,占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6127%。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议案,同意35,000张,占100.0000%,反对和弃权均为0张。本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地点为辽宁省凌源市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鹏主持。出席对象包括1名债券持有人代表35,000张债券,占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6127%,以及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凌钢股份北票钢管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5,000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甄朝勇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报备文件为“凌钢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上网文件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此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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