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日盈电子(603286)报收于29.78元,上涨0.44%,换手率3.2%,成交量3.67万手,成交额1.1亿元。
6月30日,日盈电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83.43万元,占总成交额1.67%;- 游资资金净流出275.28万元,占总成交额2.51%;- 散户资金净流入458.71万元,占总成交额4.1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104名激励对象办理678,9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董事陆祥祥回避表决,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等。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3. 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等进行规定。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忠良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两项议案:1.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104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对这些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8,900股。2.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2000万美元,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2000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2000万美元,交易币种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防范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确保资产安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外汇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基于实际经营业务需求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得从事超出实际需要的复杂衍生品交易。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日盈电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特别提示:1、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4人;2、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8,900股。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7月9日-2026年7月8日。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7.40%,满足不低于12%的考核要求。10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A/B”,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和律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