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春兰股份(600854)报收于5.2元,上涨0.58%,换手率2.82%,成交量14.64万手,成交额7586.63万元。
6月30日,春兰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313.3万元,占总成交额4.13%;- 游资资金净流入480.51万元,占总成交额6.33%;- 散户资金净流出793.8万元,占总成交额10.46%。
春兰股份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五项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5. 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和决议需保存至少十年。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若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在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分别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
公司发布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投向,且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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