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海立股份(600619)报收于11.41元,上涨4.3%,换手率7.84%,成交量61.9万手,成交额7.11亿元。
投资者: 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规定,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贵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询价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发布了公告,适用该规定。然而,在披露中没有查阅到申购报价信息,即每个投资者申购股票的具体价格。如果公司已披露,请说明文件名称及该内容所在页码。如果未披露,请说明是否违背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为什么该规定要求披露而公司没有披露。如果公司认为披露符合监管规定,请具体说明原因。
董秘: 您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依法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贵公司“磁悬浮离心热泵压缩机项目已实现首台销售”,销售给哪家客户单位了?后续订单情况如何?
董秘: 您好!具体客户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不便公开。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目前其销售金额很小,对公司合并报表影响极低。感谢您的关注和理解。
投资者: 海立近一个月居然没人和董秘交流,提问,海立是怎么拉,破罐破摔了,还是等ST呢?
董秘: 您好!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ST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 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规定,公司定向增发结束后,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公告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我们注意到,其他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均披露了申购报价信息。贵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并发布了相关公告,但该公告中未见披露申购报价的具体情况。请问,贵公司未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或依据可豁免披露该信息?烦请说明。
董秘: 您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依法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6月30日,海立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155.76万元,占总成交额1.63%;- 游资资金净流入2152.11万元,占总成交额3.03%;- 散户资金净流出3307.87万元,占总成交额4.65%。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鑑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提名贾廷纲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小芸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轶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缪骏先生因组织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进行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废止《董事会决议程序》。上述制度修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履职终止,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金桥宁桥路888号科技大楼M层报告厅举行,时间为15点00分。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9:15-15:00。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提醒股东参会投票。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包括选举贾廷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和选举郑小芸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A股)和2025年7月10日(B股)。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30-16:00,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联系人:杨海华、卢岑岚,电话:(021)58547777转7021、7019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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