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金字火腿(002515)报收于5.86元,上涨3.53%,换手率2.08%,成交量24.09万手,成交额1.4亿元。
6月30日,金字火腿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956.5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81.1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75.38万元。
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及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郑庆昇、郭波、李妮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Xiaomao Xiao、Tianwen Tony Cai、蒋之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为120,000元(含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字火腿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票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前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金字火腿拟定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0日。出席对象包括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订董事及高管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审议第七届独立董事津贴、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议案11、1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传真、信函登记。网络投票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联系方式为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79-82262717。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责权利对等、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非独立董事中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内部董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绩效年终发放。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等专项激励。公司有权根据特定情形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将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多种事项。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关联董事和股东回避表决等原则。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重大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特定情况下除外。委托理财等难以逐次审议的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并披露。公司应根据交易类型披露关联交易详情。某些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或决议作出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特定情形下,相关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未满五年、破产清算责任未满三年等。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文件并签署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遵守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0,614,164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帆街1000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食品生产、销售、互联网销售、技术服务、股权投资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为主,原则上每年度分红一次,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确保审计独立性。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章程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
为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公告事宜,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根据金字火腿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Tianwen Tony Cai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Tianwen Tony Cai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Tianwen Tony Cai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委员会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整改情况。委员会还负责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委员会。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或按规定推举的人担任,董事和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质询。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或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需达到相应表决权比例。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的提案或变更决议需特别提示。规则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公司应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审慎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除非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提供反担保。公司主要为下属单位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特殊情况需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时,应采取防范措施。公司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超过一定限额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订立书面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财务部和法律顾问负责担保事务的具体操作和法律文件的审查。公司应加强担保合同管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透明。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管理与信息披露,确保聘用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审议前聘请。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审议选聘文件、拟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等步骤。选聘方式应公平、公正,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法。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涵盖在评价意见中。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设立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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