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南宁百货(600712)报收于5.79元,下跌0.52%,换手率1.4%,成交量7.54万手,成交额4367.98万元。
6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4.81万元,占总成交额5.6%;游资资金净流入339.32万元,占总成交额7.77%;散户资金净流出94.51万元,占总成交额2.16%。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广西南宁嘉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包括支付房屋租金及占用费16,780,572.70元、迟延履行违约金81,636.18元、律师代理费330,000元及诉讼费用,总计17,192,208.88元。近日,公司收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支付租金9,574,943.48元;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755,429元;支付逾期支付租金违约金,按4.03%/年计付;支付律师费179,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477元,原告负担13,836元,被告负担48,641元。公司将依据判决结果的执行情况转回已计提的相应坏账准备,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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