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伟明环保(603568)报收于19.0元,较上周的18.85元上涨0.8%。本周,伟明环保6月25日盘中最高价报19.19元。6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18.52元。伟明环保当前最新总市值323.87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市值排名2/10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51/5151。
伟明环保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发布,涵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深化绿色转型,推进科技创新驱动,新启动7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能力达3500吨,预计年发电量3.5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5万吨。同时,新增多个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开发并应用342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社会贡献方面,伟明环保连续15年投入慈善资金,2024年投入544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公司通过“百人计划”招聘优秀毕业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培训时长平均为15.34小时,保持关键岗位高留存率。
公司治理方面,优化了“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秘书处-运营工作组”的三级治理结构,召开多次ESG主题会议和高管培训,推进数字化转型实现环境数据实时监测。公司获得多项荣誉,包括中国上市公司百强等多项奖项。
环境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推进循环经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完成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优化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有效管控。能源利用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垃圾焚烧发电获取清洁能源,并推进多个光伏项目,提升绿色能源占比。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伟明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6月30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6月29日届满。
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87.99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2年增长64.59%,满足解除限售条件。158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均在“满意合格”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84,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为158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数量为3,084,000股。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30%。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387.99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较2022年增长64.59%,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均在“满意合格”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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