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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真视通(002771)6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42.5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27 0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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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真视通(002771)报收于16.28元,上涨0.56%,换手率4.04%,成交量7.05万手,成交额1.1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6日,真视通主力资金净流出742.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2.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4.7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真视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并进行了多项人事任命,包括选举王国红为董事长,聘任王小刚为总经理等。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6日,真视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742.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2.2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4.75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由董事王国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社会责任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此外,会议选举王国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王小刚先生为总经理,马亚先生、鞠岩女士、王克强先生、刘晓兵先生、郑立新女士为副总经理,杜毅女士为财务负责人,鞠岩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杨卫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范迪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所有决议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制度涵盖公司治理、人事管理、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和检查考核等方面。子公司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并上报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子公司需及时提供经营和财务信息。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依法行使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子公司应遵守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定期报送财务报表,严格控制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行为。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整体战略,重大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子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1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出建议等步骤。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制定。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须经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如无法按时披露,应及时公告原因及解决方案。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前泄露内容,并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管理层应在年度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情况,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并在审计过程中加强沟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确保按时提交并披露。公司应确保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如因故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应以董事会公告方式披露相关事项。公司还需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定期报告披露后,公司应及时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如出现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保护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度强调明确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确保现金、银行存款管理符合法律要求,票据管理和银行预留印鉴管理严格有效。制度规定了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流程,要求钱账分离管理,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账目登记工作。公司货币资金使用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具体审批额度参照《财务管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需经过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四个环节。现金管理方面,公司规定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每日库存现金限额不得超限。银行存款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票和付款凭证需按编号顺序登记,不得开具空白支付凭证。公司还规定了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的操作规范,确保资金安全。此外,公司禁止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或提供资金,严格限制资金占用。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相关人员需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中深登记按上年末持股量的25%计算年度可转让额度。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需遵守减持比例、方式、价格等承诺。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特定情况下,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如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敏感时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持股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社会责任制度,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制度涵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制度建设和信息披露等内容。公司应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确保股东权益,保障债权人利益,定期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披露报告。公司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权益,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薪酬福利,支持工会工作,促进劳资和谐。公司应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确保商品和服务安全性,保护知识产权,防范商业贿赂,妥善处理投诉和建议。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采用节能环保技术,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公司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区发展,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公司需定期检查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形成报告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接受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内部审计机构为独立的内部审计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负责检查监督公司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部至少配备3名专职审计人员,设专职内部审计部经理1名。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协调内外部审计单位关系。内部审计部主要职责涵盖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财务信息和经济活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等。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对象和方式、发出审计通知书、审查资料、提出改进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部需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后续审计。内部审计部还应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职责。独立董事需切实履行责任,确保年报真实、完整、准确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证券事务部为协调部门,审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负责安排沟通会议和提供所需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独立董事需关注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进行实地考察。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独立董事应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关注改聘情形并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之见面,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重点关注财务报告中的重大财务问题、清晰度和完整性、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等,确保财务信息质量。独立董事有权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和资料信息充分性,提出补充或延期召开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存在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独立董事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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