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彤程新材(603650)报收于31.5元,下跌1.19%,换手率0.94%,成交量5.58万手,成交额1.77亿元。
6月26日,彤程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471.71万元,占总成交额8.31%;- 游资资金净流入916.0万元,占总成交额5.17%;- 散户资金净流入555.71万元,占总成交额3.14%。
彤程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66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667股,注册资本也将减少6667元。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8月10日,申报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25层。
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9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彤程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1.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确认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律师事务所还出具了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调整回购价格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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