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上海港湾(605598)报收于21.22元,上涨4.02%,换手率0.92%,成交量2.24万手,成交额4727.52万元。
6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0.41万元,占总成交额1.07%;游资资金净流入77.51万元,占总成交额1.64%;散户资金净流出127.92万元,占总成交额2.7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律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律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此意见书。意见书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及核查意见。2024年7月,公司完成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由于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140%,18名激励对象的1,176,000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分别为10.95887元/股和18.4303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计13,107,292.80元。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预计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公告指出,因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76,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示期45天内未收到异议。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1,568,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744,000股减少至1,568,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变,股份合计由245,760,841股减少至244,584,841股。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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