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冠中生态(300948)报收于10.53元,上涨2.63%,换手率1.74%,成交量2.28万手,成交额2381.6万元。
6月24日,冠中生态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02.1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97.7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04.35万元。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期限自2025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单个投资产品不超过12个月。- 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 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4项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李春林、许剑平、高军、张方杰、潘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吕航、吴大刚、鞠波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报深交所备案审核。- 决定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规定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等进行评价,审计部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得受财务部门领导。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决策程序。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针对年报信息披露中的重大差错进行责任追究。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会负责。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细则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率。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定义,强调只能用于公布的募投项目,需制定详细使用计划并遵循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原则。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检查监督。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高公司质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法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吕航先生、吴大刚先生、鞠波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和规范其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维护股东权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3.011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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