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八一钢铁(600581)报收于3.0元,上涨1.35%,换手率1.38%,成交量21.12万手,成交额6313.0万元。
6月24日,八一钢铁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349.95万元,占总成交额5.54%;游资资金净流出1030.71万元,占总成交额16.33%;散户资金净流入680.77万元,占总成交额10.78%。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受托为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新钢路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共有427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数784,790,113股,占总股本51.0037%。会议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其中第9项议案由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由过半数通过。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八一钢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由董事长柯善良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八一钢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在华夏银行增加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炼铁厂高炉工序C冲渣底滤改造项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邵丽娅、郑薇律师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八一钢铁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因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20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5793600股;因退休、调动的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909160股;因辞职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72080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57936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38691470元减少至人民币1532897870元。公司债权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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