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神马电力(603530)报收于24.57元,上涨2.25%,换手率0.42%,成交量1.79万手,成交额4384.12万元。
6月24日,神马电力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512.8万元,占总成交额11.7%;游资资金净流出194.49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散户资金净流入707.29万元,占总成交额16.13%。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控股股东上海神马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陈小琴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权益变动。自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神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琴女士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从354,670,000股变为341,702,102股,持股比例从82.05%减少至79.16%,减少2.89%。陈小琴女士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967,898股。此外,公司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578,752股限制性股票,预计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小琴减持股份及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因素导致持股比例减少。陈小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967,898股,变动比例为3.00%,变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此外,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8,752股,导致权益被动增加0.11%,预计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4,670,000股,占总股本82.05%;变动后合计持有341,702,102股,占总股本79.16%。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达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注销的批准和授权进行了核查。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69元/股,回购注销11.3291万股首次授予和9.8843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9.49元/股调整为9.23元/股,回购注销7.5029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期激励计划回购注销29.158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63元/股。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被开除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578,752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219,801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了回购注销相关申请。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7,672,27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19,801股,合计431,684,57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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