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水发燃气(603318)报收于6.57元,下跌3.1%,换手率6.15%,成交量23.57万手,成交额1.55亿元。
6月24日,水发燃气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32.29万元,占总成交额3.43%;- 游资资金净流出824.31万元,占总成交额5.31%;- 散户资金净流入1356.6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同意提名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发行价格由6.67元/股调整为5.29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74,962,518股调整为不超过94,517,958股,发行对象由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限售期为36个月。- 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第二次修订稿)》。-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补选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审核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第二次修订稿)》,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
朱仁奎先生和刘毅军先生已同意出任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公开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水发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50,000万元的股票,发行价格为5.29元/股,认购数量不超过94,517,958股。水发集团承诺认购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同水先生、吴长春先生因任期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补选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鄂尔多斯水发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616.42万元。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94,517,958股,水发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水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发行对象为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94,517,95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发行价格为5.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水发集团承诺认购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水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