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大为股份(002213)06月1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公司探转采是否有有受益于国家7月1日新版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是否意味着7月1日自动获取采矿权?
大为股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探转采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推进,新版《矿产资源法》的实施为行业提供了更明确的规范指引,但采矿权的获取需依法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并非自动获取。公司将统筹各项资源,积极推进“探转采”的手续。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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