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9日收盘,长华集团(605018)报收于13.0元,下跌1.44%,换手率3.77%,成交量17.73万手,成交额2.29亿元。
6月9日,长华集团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1137.1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56.9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76万元。
长华集团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6日;- 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463,936,193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590,428.95元(含税);- 自行发放红利的对象包括王长土、王庆、宁波长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久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扣税说明: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股票时再计算应纳税额。对于QFII,按照10%的税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0.15元。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10月和2024年2月分别通过了两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共回购728.96万股,这些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息处理。截至2025年5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471,225,793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为463,936,193股。实际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63元/股,虚拟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11.6323元/股,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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