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南京医药(600713)报收于5.19元,上涨0.19%,换手率0.6%,成交量7.7万手,成交额3990.94万元。
6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9.2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9.8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0.63万元。
南京医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5日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34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4,903,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6%。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向控股股东借款关联交易、继续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资产池业务、发行中期票据、修订公司章程及减少注册资本等议案。其中,第1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第7、12项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峰、冯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南京医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继续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资产池业务、发行中期票据、修订公司章程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所有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已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南京医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814,91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81,4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9,040,922.31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报告还披露了南京医药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原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公开招标,拟变更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南京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选举周建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包括战略决策与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聘任张靓先生为公司总裁,冯闯先生、骆训杰先生、李文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均作为职业经理人管理。聘任王冠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刘玮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孙剑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杨庆女士为公司总审计师(审计负责人)。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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