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旗滨集团(601636)报收于5.23元,上涨0.0%,换手率0.72%,成交量19.32万手,成交额1.01亿元。
6月4日旗滨集团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521.5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17.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938.95万元。
旗滨集团原计划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28.78%的股权,但最终决定终止该事项。自查期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涉及多个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查询结果,仅自然人赵全邦在此期间有买卖旗滨集团股票的行为,其卖出50,000股,截至2025年5月15日结余224,800股。赵全邦及其配偶俞根妃均已出具说明与承诺,表示买卖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后也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旗滨集团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于2025年6月3日16:00-17: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董事兼总裁凌根略、董事会秘书邓凌云等出席,就终止原因、公司产能利用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股价改善措施、光伏玻璃自给率、发展战略、融资渠道、股东总数、产销展望、光伏玻璃产业规划、应收款管理、终止事项提出方、内幕交易核查、分红情况、应对原燃料成本波动、外部环境变化等问题进行了回答。公司表示终止交易主要因市场环境变化、供需失衡、价格下跌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治理改革,提升经营业绩,加强市值管理和投资者沟通。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旗滨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自然人赵全邦在此期间卖出50,000股旗滨集团股票,结余224,800股。赵全邦及其配偶俞根妃均出具说明与承诺,表示买卖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此外,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内未买卖旗滨集团股票。甬兴证券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旗滨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显示,自然人赵全邦(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俞根妃的配偶)在2025年4月11日卖出50,000股旗滨集团股票,结余224,800股。赵全邦及俞根妃均已出具说明与承诺,表示上述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此外,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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