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易成新能(300080)报收于3.81元,下跌2.06%,换手率0.61%,成交量11.32万手,成交额4325.31万元。
5月30日,易成新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77.1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10.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32.86万元。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11:00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欣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政烁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指定潘政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15:00。会议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会议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17:00,登记方式包括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等材料。股东大会联系方式为联系电话0371-89988672,联系邮箱zqb@ycne.com.cn。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裁孙捷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孙捷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常兴华先生因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常兴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兴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6%。常兴华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政烁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政烁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专业能力,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法律顾问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原董事会秘书常兴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有序开展,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指定总法律顾问潘政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非独立董事刘汝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汝涛先生原定任期至2025年10月30日,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无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刘汝涛先生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一致同意提名李欣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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