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宁波富邦(600768)报收于10.51元,下跌1.13%,换手率1.89%,成交量2.53万手,成交额2659.13万元。
5月30日,宁波富邦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2.8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83.1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100.36万元。
2025年5月29日,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贸易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方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374.72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等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等。被合并方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金属材料、合金材料、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批发零售。截至2025年3月31日,贸易公司资产总额14,077.92万元,负债总额12,772.91万元,净资产1,305.01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7,275.57万元,净利润67.15万元。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将设立贸易分公司承继贸易公司的业务资质和员工。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并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通知,议案全票通过。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7日14点30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薪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出售铝型材业务暨关联交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等。其中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1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00-17:00,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证券法务部。会务联系方式:电话0574-87410501,邮箱yuef600768@163.com。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出售,需对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及负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铝业分公司及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资产合计账面价值5230.74万元,评估值5647.11万元,增值416.37万元,增值率7.96%;负债合计账面价值2689.43万元,评估值2689.43万元,无增减值。资产组净值账面价值2541.31万元,评估值2957.68万元,增值416.37万元,增值率16.38%。评估结论仅对拟资产出售经济行为有效,有效期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评估机构为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为梁勇和胡华龙。评估报告还特别说明了长账龄应收款项情况及重要期后事项,如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分红及股权转让等。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杨光、华秀萍、魏杰出席。会上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转让给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645.79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资产转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标的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铝型材公司100%股权。铝型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957.82万元,负债总计1361.62万元,所有者权益596.20万元。评估机构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2645.79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标的资产为铝型材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交易价格为2645.79万元,分两期支付。过渡期间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协议自各方签署后成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推动战略转型。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贸易分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完善发展规划、优化组织架构和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整体考虑,将设立贸易分公司承接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铝铸棒等产品的贸易业务。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务。
本次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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