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ST帕瓦(688184)报收于9.29元,下跌1.17%,换手率1.15%,成交量1.15万手,成交额1076.94万元。
5月30日,ST帕瓦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34.3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33.83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00.48万元。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为:名称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1307478340A,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王宝良,注册资本为16,125.3874万元,成立日期为2014年7月15日,住所为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氢氧化镍,以及货物进出口等业务。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5961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在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制订具体方案,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公司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为应对上述情况,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二是针对性培训,包括管理层合规培训和财会人员专业培训;三是制度完善,待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后修订相关制度;四是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群推送违规案例;五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和外部监督;六是资金追讨,公司共同控制人张宝承诺对18,000万元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款项正在积极追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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