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ST佳沃(300268)报收于10.48元,上涨1.16%,换手率2.32%,成交量3.1万手,成交额3240.17万元。
5月30日,*ST佳沃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642.3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11.9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30.4万元。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 同意控股股东佳沃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摘要。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董事陈绍鹏、周庆彤及吴宣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四个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重新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 审议通过《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行为。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甲6号院北苑大酒店会议室,时间为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报告、交易定价、保密措施等内容。所有议案均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58号航空科技大厦10层。参会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联系人吴爽、温馨,联系电话0993-2087700,电子邮箱joyviofood@joyviofood.com。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对本次交易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其附件《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核查范围内的其他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核查后也认为,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特此公告。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佳沃集团全资子公司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佳沃品鲜、佳沃臻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2025年5月30日,为明确无偿让渡机制的触发条件,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七条和第八条进行了补充约定。佳沃品鲜为佳沃集团全资子公司,佳沃集团持有公司46.08%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佳沃臻诚注册资本236,0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94,103.77万元。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佳沃臻诚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475.16万元。补充协议明确了未决商事仲裁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下的处理机制及无偿让渡机制。本次交易将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自2025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佳沃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31.11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借款余额62.42亿元。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组问询函,针对出售佳沃臻诚100%股权事项进行回复。佳沃臻诚评估价值为-5475.16万元,交易定价为1元。出售的会计处理包括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资本公积。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9.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加7.25亿元。Australis Seafoods S.A.预测期2025年至2029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毛利率逐步提升。宏观经济和行业现状显示全球三文鱼需求增长,供给受限,价格预计维持高位。Australis未来发展规划包括执行合规生产产能补偿计划,2027年起产能逐渐恢复。评估未考虑佳沃臻诚部分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影响,这些事项不会对交易履行及公司产生潜在不利影响。佳沃品鲜拟委托佳沃食品经营佳沃臻诚,每年支付150万元委托经营管理费。佳沃臻诚境外子公司存在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损失的情况,已采取措施应对。交易双方约定交割日后相关风险由佳沃臻诚及交易对方承担。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佳沃集团全资子公司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4月24日,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与佳沃品鲜、佳沃臻诚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2025年5月30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利益,进一步明确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三方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第二条委托期限进行了补充约定,委托期限至协议生效后四年或特定情况发生之日止。佳沃品鲜为佳沃集团全资子公司,佳沃集团持有公司46.0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交易对方为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标的资产为佳沃食品所持的佳沃臻诚100%股权。本次交易旨在剥离风险资产,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效率。交易完成后,2023年及2024年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上市公司承诺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包括优化商业模式、加强风险管控及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及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佳沃食品将保持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式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5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新增释义、补充董事会审议情况、增加标的资产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提示、补充披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更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函、补充Australis收入及成本预测情况、披露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文件。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1日。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售所持佳沃臻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元。佳沃臻诚主营三文鱼的养殖、加工、销售,根据评估,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475.16万元。交易完成后,佳沃臻诚将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支付全部对价,并在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过渡期间损益由交易对方享有或承担。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从事狭鳕鱼、北极甜虾等海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业务。本次重组有助于减轻上市公司负担,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净资产水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重组方案已获佳沃食品董事会及控股股东佳沃集团、实际控制人联想控股的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68)因桃源县湘晖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桃源湘晖)未按承诺补偿公司3000万元投资本金,向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0年11月12日获受理。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由于桃源湘晖未能履行判决,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开福区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陆续收到桃源湘晖支付的八笔和解款共计1600万元。2024年9月25日,公司未收到第九笔和解款368.54万元,遂申请恢复执行。期间,公司收到部分和解款168.54万元。2025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桃源湘晖支付的100万元,继续推进强制执行程序。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最后一笔和解款本金100万元,不再追偿迟延履行利息,《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强制执行案件结案。公司表示本次收讫不影响重大经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针对Australis Seafoods S.A. 2025年至2029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长趋势,回复指出,宏观经济方面,2024年全球经济增长缓慢,2025年预计展现较强韧性。行业现状方面,全球三文鱼需求平稳且长期增长,但供给受限,价格预计维持高位。Australis 2022年至2024年经营数据显示,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降,主要受成本上升及产销量下降影响。未来 Australis将继续执行合规生产计划,预计2025年、2026年产销量维持低位,2027年起逐渐恢复。营业收入预测基于销售量和单价,营业成本预测考虑饲料成本下降等因素。预测期毛利率与历史数据差异主要源于产量恢复、售价支撑和单位成本下降。此外,评估未考虑佳沃臻诚部分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因其无法确认为预计负债,符合评估准则要求。中介机构认为上述预测合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重组涉及佳沃食品向佳沃品鲜出售所持佳沃臻诚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元。佳沃臻诚100%股权评估值为-5,475.16万元。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交易对方享有或承担。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重组完成后,佳沃食品将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青岛国星从事狭鳕鱼、北极甜虾等海产品的加工及销售业务。上市公司2024年末资产总额减少94.05%,负债总额减少99.2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163.68%。2024年度营业收入减少73.6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上升104.78%。佳沃集团和联想控股出具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规范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定价公允,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作出回复。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关于商事仲裁的最新进展及佳沃臻诚主要财务数据,说明交割后安排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商事仲裁涉及佳沃臻诚下属子公司Food与Australis前股东之间的纠纷,仲裁程序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2025年下半年作出裁决。若胜诉,Food将触发无偿让渡机制。二是佳沃臻诚近两年财务数据显示持续亏损,净资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偿债能力较弱。三是交割后安排不影响交易定价公允性,上市公司不承担对价,属于单方面获利行为。四是关于Australis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损失的情况,涉及环境许可、渔业监管等违规行为,公司已采取措施应对。交易双方约定交割日后相关风险由交易对方及佳沃臻诚承担,不会对本次交易及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重组的问询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佳沃食品拟以1元价格向关联方佳沃品鲜出售佳沃臻诚100%股权,佳沃臻诚评估价值为-5475.16万元。出售的具体会计处理、合规性及其对合并财务报表、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说明。Australis Seafoods S.A. 2025年至2029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预测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宏观经济、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Australis经营业绩及发展趋势、相关业务季节性特征等信息进行了披露。佳沃臻诚部分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以及这些事项对交易履行及公司潜在影响进行了说明。截至2025年3月31日,佳沃食品为佳沃臻诚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24702.81万美元的借款提供担保,需在交割前解除担保义务,具体措施及时间安排进行了说明。佳沃臻诚及其下属子公司与Australis前股东之间的未决商事仲裁胜诉并获得赔偿的前提下,佳沃品鲜同意在交割后五年内履行股利分配及对外转让溢价无偿让渡义务,具体安排进行了说明。为避免同业竞争,佳沃品鲜拟委托佳沃食品经营佳沃臻诚,委托经营管理费为每年150万元(含税),具体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进行了说明。佳沃臻诚境外控股子公司Australis存在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损失的情况,具体违规行为及风险进行了分类说明。
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之回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问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佳沃食品拟向关联方佳沃品鲜出售持有的佳沃臻诚100%股权,交易定价为1元,评估价值为-5475.1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单体层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需终止确认佳沃臻诚的资产、负债及少数股东权益,并将处置价款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均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一方控制,且上市公司明显单方面获益,故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会计处理包括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资本公积等。假设交易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9.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加7.25亿元,个别报表层面净资产增加1元。会计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佳沃食品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相关规定,佳沃食品董事会对首次披露《佳沃食品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前6个月内(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标的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前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是否进行交易进行了自查。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报告,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佳沃食品股票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本核查意见正本肆份,经本所盖章及本所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5年5月30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沃食品”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法规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佳沃食品拟向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监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5年4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明和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签署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前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均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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