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飞荣达(300602)报收于18.37元,下跌2.8%,换手率1.84%,成交量7.21万手,成交额1.33亿元。
5月30日,飞荣达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637.1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4.2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671.4万元。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主要意见如下:-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公司具备实施资格,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有约束效果,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并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旨在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深圳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考核机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具体实施由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完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至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35%和50%,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归属比例。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作废。考核结果归档保存,计划结束三年后销毁。该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内容涵盖释义、声明、基本假设、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飞荣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116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价格为每股9.84元,激励对象需自筹资金购买。归属安排分三次,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激励计划的实施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如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净利润增长率为指标,个人层面设有绩效考核体系。报告认为该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的提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飞荣达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8,000.6431万元,经营范围涵盖商业、物资供销、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计不超过315人。激励计划拟授出1,1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均已明确。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也已详细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履行后续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激励计划合法合规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显示,飞荣达(股票代码:300602)在过去一个会计年度内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也未包含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重大处罚。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且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其核实,确保了激励对象名单的准确性。公司已详细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权益数量及比例、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和行使权益的条件、授予权益及行使权益的程序等内容。此外,公司还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条款,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纠纷解决机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发表了意见,且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和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每股9.84元。激励对象不超过3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次,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35%和5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归属比例。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承诺如因信息披露问题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将返还全部利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1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每股9.84元。激励对象不超过3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三期,分别在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35%和5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归属比例。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11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董事总经理相福亮获授25万股,占授予总量2.15%,董事董事会秘书马蕾获授14万股,占1.21%,财务总监王林娜获授18万股,占1.55%。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共312人,获授1103万股,占95.09%。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名单中还包括了部分中国台湾籍员工如张锐、吴胜义、洪伟翔等。此名单发布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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