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海天味业(603288)报收于44.63元,下跌1.67%,换手率0.23%,成交量12.62万手,成交额5.66亿元。
5月29日,海天味业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782.1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08.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090.18万元。
海天味业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5-025- 每股现金红利:0.86元- 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6月5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日期:2025年5月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但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基数及金额:以5,550,311,05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67,505.58元-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前收盘价格-0.86)元/股- 红利发放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庞康、程雪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扣税说明: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20%或1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
此外,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赵洋,经办律师为白维和孟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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