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7日收盘,清溢光电(688138)报收于25.59元,下跌1.58%,换手率0.57%,成交量1.51万手,成交额3870.2万元。
5月27日,清溢光电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328.2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85.6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57.35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朗山二路北清溢光电大楼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134,238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64.883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锦天城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健、王振湘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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