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300827.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吴强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承诺函出具日,以及自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不减持所持有的上能电气股票。若违反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能电气所有,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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