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同庆楼(605108)报收于22.08元,下跌0.5%,换手率1.28%,成交量3.32万手,成交额7437.46万元。
5月23日,同庆楼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65.58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792.02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526.45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合肥市新站区铜陵北路与唐河路交口富茂大饭店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172,976,125股;网络投票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11,765,099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庆楼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庆楼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庆楼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庆楼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1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4,741,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86%。会议由董事长沈基水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了前述八项议案,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顾慧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