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云中马(603130)报收于28.46元,下跌1.86%,换手率7.11%,成交量3.63万手,成交额1.04亿元。
5月23日,云中马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86.1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92.0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94.08万元。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涉及发行股票种类、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发行条件。发行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公司实际和发展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助于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保障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1,254,2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000.00万元,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000.00万元,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项目总投资104,705.6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周期为36个月,设计产能为年产13.5万吨DTY丝、10万吨经编革基布坯布和2万吨纬编革基布坯布。项目旨在扩大高性能革基布坯布产能,解决公司坯布产能瓶颈,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已取得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信息表及土地使用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预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促进当地就业和税收增长。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0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2,651.28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814.39万元,结余21.26万元已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年产50000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织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因生产负荷不足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未达到预期效益。其他项目按计划实施,未出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2025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错报情形,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的部分项目。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存在不足,相关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杜绝此类情形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已就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在2025年5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提交。
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状况提议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公司年度或半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还将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承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收益或者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12542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000万元。假设发行于2025年11月完成,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存在增长10%、持平、下降10%三种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每股收益可能摊薄。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旨在扩大产能、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已具备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为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确保填补措施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以及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事项。报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报告。
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41,254,26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以内。发行完成后,新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高性能革基布坯布产能,解决公司坯布产能瓶颈,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云中马智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经济开发区。项目总投资104,705.67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叶福忠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计划于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4,000.00万元,用于年产13.5万吨DTY丝及12万吨高性能革基布坯布项目。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扩大公司高性能革基布坯布产能,解决坯布产能瓶颈,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发行方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上述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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