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1日收盘,银轮股份(002126)报收于27.67元,上涨3.87%,换手率6.43%,成交量50.41万手,成交额13.76亿元。
5月21日,银轮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6971.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1.2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7043.12万元。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19家控股子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总额度605443万元的担保。具体分配为: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75132万元,包括浙江银轮新能源热管理系统有限公司210000万元等;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30311万元,包括上海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145000万元等。公司可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2025年5月2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融资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分别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天台银昌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签署的有效担保金额累计323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577%、1763%。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26,简称“银轮股份”)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27.66元/股,最低成交价27.55元/股,成交总金额1,657,4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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