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9日收盘,金辰股份(603396)报收于24.72元,下跌0.24%,换手率0.69%,成交量9529.0手,成交额2350.13万元。
5月19日,金辰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09.56万元,占总成交额4.66%;游资资金净流出14.85万元,占总成交额0.63%;散户资金净流入124.41万元,占总成交额5.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3点30分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402,992股;网络投票股东共2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9,265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郝占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郝占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易事达置地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进展如下:因易事达未能提供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等权利凭证,导致公司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分别提起诉讼。经过多次判决和再审,2024年8月,公司收到再审判决书,公司不服终审判决,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审判监督。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案号为“苏检控民监受202580号”和“苏检控民监受202581号”的《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公司申请。涉案金额分别为6,535,647.00元和12,332,502.00元。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有待案件结果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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