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ST农尚(300536)05月1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关于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林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9号)。公司是已经提交了整改报告,而不用公告?还是要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呢?
*ST农尚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业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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