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公牛集团(603195)报收于72.7元,下跌0.34%,换手率0.1%,成交量1.26万手,成交额9114.01万元。
5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7.34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86.2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05万元。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数量为309.6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每股35.77元。激励对象为671名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约占公司员工总数的5.07%。本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水平且不低于前两年平均水平的110%。个人层面无绩效考核。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公司对激励计划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陈璐佳、何姗姗、潘秋依、魏兵兵、陈欢在核查期间有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其中,何姗姗在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后至首次公开披露前存在买入行为,但其对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不知情且未泄漏信息,买卖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公司决定取消何姗姗参与激励计划资格。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在筹划过程中严格限定参与人员并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现信息泄露情形,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特别人才持股计划。该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引进人才及特殊贡献人才,预计总人数30人左右。资金规模不超过5300万元,其中2650万元由员工自筹,另2650万元来自员工合法薪酬。标的股票规模约为74.08万股,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购买价格为71.54元/股。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锁定期不低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相应权益份额不得解锁。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仅针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格及以上解锁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本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管理机构。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为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续聘审计机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特别人才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和特别人才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以及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等议案。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6,508,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281%。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