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6日收盘,永杉锂业(603399)报收于8.72元,上涨0.69%,换手率1.59%,成交量8.17万手,成交额7199.26万元。
5月16日,永杉锂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38.8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7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35.05万元。
永杉锂业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71,839,080股,发行价格为6.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发行完成后,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宏投资合计持股比例将由19.79%提升至29.60%,永荣致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华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5,895,231,588.61元,较2023年度下降21.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21,647.17元,较上期扭亏为盈。公司期末总资产为3,467,244,878.66元,较上期减少11.44%。负债合计1,624,536,999.62元,较上期减少17.11%。股东权益合计1,842,707,879.04元,较上期减少6.04%。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614,878,203.44元,较上期减少46.62%。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345,767.89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977,044.48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787,100.43元。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对象为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6.9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1,839,0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行对象为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6.9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1,839,0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发展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形式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指出,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摊薄,公司还将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和利润分配制度。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原因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此举旨在为公司技术研发及供应链布局提供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71,839,080股A股股票,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3.94%,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发行价格为6.96元/股。本次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批准及证监会注册。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变更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对象为福建平潭永宏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平潭永荣致胜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宏投资合计持股比例将由19.79%提升至29.60%,永荣致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吴华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发行背景为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发行目的包括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升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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