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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一科技(301150)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37万元,占总成交额3.9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16 08: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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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15日收盘,中一科技(301150)报收于20.02元,下跌1.04%,换手率1.1%,成交量1.01万手,成交额2031.7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1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37万元,占总成交额3.91%;游资资金净流出98.14万元,占总成交额4.83%;散户资金净流入177.51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 公司公告汇总: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候选人,并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5月15日,中一科技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79.37万元,占总成交额3.91%;游资资金净流出98.14万元,占总成交额4.83%;散户资金净流入177.51万元,占总成交额8.7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由董事长汪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上述议案均获得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汪晓霞女士、程世国先生、蔡利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4.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普龙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所有议案均获得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符合特定条件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需及时披露;公司应严格审查被担保人经营和资信情况,确保担保事项合法合规;经批准的担保项目应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担保责任范围、方式和期限;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公司应严格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对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须提前公告,提案内容应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和执行情况需向董事会和下次股东会报告。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变更需经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放原则,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使用节余资金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出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别职权涵盖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管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公司还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18类事项;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关联自然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高管等;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定价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公司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透明;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323.3467万元,住所位于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开发区梦泽大道南47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铜箔、锂电池及相关新材料和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汪汉平、汪晓霞及云梦中一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80%、10%和10%的股份;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登记。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该制度适用于权益性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组及合资合作等,不涵盖重大资本性支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权限范围和程序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决策;投资管理遵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经济效益的原则;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管理与监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并与财务管理部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对外投资的审批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及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时,应派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和监督运营决策;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统筹安排,筹建费用暂由投资管理部门支出,项目完成后转由新公司承担;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可无偿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参控股公司依据合同签订商标使用协议;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进行清算,清算小组负责编制清算报告,处理资产清册、负债清册、人员安置及债务清偿等事项。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显示,三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提议启动选聘工作,审议选聘文件,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建议,监督及评估审计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资质条件及要求、初步审查、资质审查与评价、拟定承担审计事项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签订协议;选聘有效年限最长为8年,续聘无需重复选聘工作;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应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变动等情况保持高度关注;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并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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