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4日收盘,博汇股份(300839)报收于9.13元,下跌0.76%,换手率1.73%,成交量4.14万手,成交额3805.74万元。
5月14日,博汇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251.86万元,占总成交额6.62%;游资资金净流出8.92万元,占总成交额0.23%;散户资金净流入260.77万元,占总成交额6.8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对博汇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56)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博汇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000,000.00元,净额为389,530,330.17元。“博汇转债”期限为六年,从2022年8月16日至2028年8月15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回售价格为100.82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回售期内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清算交割,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5月2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5月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5月28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2年5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同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39,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9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博汇转债”,债券代码“123156”。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相关规定,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且被认定为改变用途,持有人有权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债券。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并履行相关公告程序。本次回售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关于“博汇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指出,回售价格为100.82元/张(含息、税),回售申购期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5月2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5月2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5月28日。回售申报期内“博汇转债”暂停转股。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博汇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博汇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指出,转股起止时间为自2023年2月22日起至2028年8月15日,暂停转股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恢复转股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召开“博汇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博汇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至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博汇转债”正常交易,敬请持有人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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