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3日收盘,维维股份(600300)报收于3.5元,下跌1.69%,换手率4.06%,成交量65.6万手,成交额2.31亿元。
5月13日,维维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105.76万元,占总成交额13.46%;- 游资资金净流出197.88万元,占总成交额0.86%;- 散户资金净流入3303.64万元,占总成交额14.3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4:00在本公司C09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豆奶粉、豆浆粉、动植物蛋白饮料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以及粮食收购、仓储、加工、贸易等业务,所需原材料及经营的产品包括大豆、玉米、粳米、豆油、菜油、棕榈油等。为规避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交易品种为国内商品交易所已挂牌的大豆、玉米、粳米、豆油、菜油、棕榈油等。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团队。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关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下午14点00分,地点为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公司办公楼C09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5,715,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2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59,103,158股,反对5,249,204股,弃权1,363,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1%。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9,175,158股,反对5,249,204股,弃权1,363,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9491%。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地点为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办公楼C09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0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5715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4.9824%。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冬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议案审议情况: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获得通过,A股同意票数559103158,比例98.8311%,反对票数5249204,比例0.9278%,弃权票数1363000,比例0.2411%。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统计。律师见证情况: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李文章、黄启迪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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