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2日收盘,力鼎光电(605118)报收于19.38元,上涨1.68%,换手率0.69%,成交量2.8万手,成交额5399.32万元。
5月12日,力鼎光电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52.4万元,占总成交额12.08%;- 游资资金净流入37.91万元,占总成交额0.7%;- 散户资金净流入614.49万元,占总成交额11.38%。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受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富宝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至15:00。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4人,代表股份362,0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1537%。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8。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富宝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17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2,03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537%。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魏吓虹、陈宓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认为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截至本公告日,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9,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822,300股,占1.17%;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683,000股,占0.65%。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股东与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同属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企业。减持计划主要内容:伊威达合伙计划减持不超过8,64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2.1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140,000股,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鼎之杰合伙计划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275,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55%。欣立鼎合伙计划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96,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0.32%。上述股东按市场价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发布减持计划情况: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中,伊威达合伙、鼎之杰合伙及欣立鼎合伙原计划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10月1日减持公司部分股份,但至前述原减持计划届满之日,上述股东没有实际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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