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12日收盘,浙江新能(600032)报收于7.67元,下跌0.65%,换手率0.62%,成交量14.84万手,成交额1.14亿元。
5月12日,浙江新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581.17万元,占总成交额13.91%;游资资金净流入38.94万元,占总成交额0.34%;散户资金净流入1542.23万元,占总成交额13.57%。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杭州市凤起东路8号4040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张坚群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30名,代表公司股份2,009,098,6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5496%。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列席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六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聘任审计机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同意股份占比均超过99.90%。中小投资者对部分议案的同意比例也超过9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在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4040 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张坚群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 730 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9,098,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49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 2025 年中期分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 A 股股东对各项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 99.90%。议案 3 和 5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陆赟、吴鉴雨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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