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万凯新材(301216)报收于13.26元,下跌0.45%,换手率1.64%,成交量4.66万手,成交额6239.67万元。
5月9日,万凯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81.14万元,占总成交额1.3%;游资资金净流入229.47万元,占总成交额3.68%;散户资金净流出148.33万元,占总成交额2.38%。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正凯集团在增持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958,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3%;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5,172,503股,占总股本的43.71%。正凯集团计划自2025年3月19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截至2025年5月7日,正凯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116,750股,增持总金额为13,997.97万元。本次增持完成后,正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1,075,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9%;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5,289,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5年3月19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总金额不少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凯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11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增持金额13,997.97万元,增持计划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股份共计235,289,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控制权变化。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备查文件包括正凯集团出具的告知函及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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