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中科微至(688211)报收于27.98元,下跌1.82%,换手率0.51%,成交量6765.0手,成交额1903.02万元。
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6.85万元,占总成交额15.6%;游资资金净流出27.46万元,占总成交额1.44%;散户资金净流入324.32万元,占总成交额17.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包括制定工作制度、签订保荐协议、现场检查等。主要内容涵盖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往来等文件,访谈高管人员,核查承诺履行情况及媒体报道。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及宏观环境风险。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47,445.05万元,同比增长26.42%,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75.08万元,同比下降10,56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毛利率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政府补助减少及工资薪酬增长。
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8%,较2023年减少2.59个百分点。保荐人未发现重大违规事项,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控股股东及高管人员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显示,发行人成立于2016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李功燕,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33,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90.20元,募集资金总额2,976,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48,557,661.34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验资。保荐人中信证券在尽职推荐期间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确保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的尽职调查,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持续督导期间,中信证券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承诺履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等。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需保荐人处理,且公司积极配合保荐工作,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职。保荐人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建立了并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保荐人将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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