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兴蓉环境(000598)报收于7.22元,上涨1.12%,换手率0.61%,成交量18.11万手,成交额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06.62万元,占总成交额6.95%,散户资金净流入2366.14万元,占总成交额18.14%。
- 公司公告汇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交易信息汇总
5月9日,兴蓉环境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906.62万元,占总成交额6.95%;- 游资资金净流出1459.53万元,占总成交额11.19%;- 散户资金净流入2366.14万元,占总成交额18.14%。
公司公告汇总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点30分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1,259,750,094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70名,持有表决权股份473,807,356股。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以及关于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2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30召开,会议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74人,代表股份1,733,557,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0866%。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复梁、向菁出席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名称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8443.4721万元,住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强调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股份发行、转让、增减和回购等事项。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合规管理。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内部审计、法律顾问制度与合规管理等内容,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此外,章程明确了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并规定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障股东权益,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组织,全体董事需勤勉尽责。
-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提案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需完整披露。
- 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股东每股享有一票表决权。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应及时公告。规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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