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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宏达股份(600331)多龙铜矿探转采工作推进,一季度营收增长15.04%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5-10 02: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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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9日收盘,宏达股份(600331)报收于6.84元,较上周的6.67元上涨2.55%。本周,宏达股份5月8日盘中最高价报7.02元。5月6日盘中最低价报6.62元。宏达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138.99亿元,在农化制品板块市值排名13/58,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116/5145。

本周关注点

  • 机构调研要点:多龙铜矿探转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采矿权取得的前置要件均已办理完毕。
  • 业绩披露要点: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22亿元,同比增长15.04%。
  • 公司公告汇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机构调研要点

5月7日业绩说明会,网络文字互动

公司参股公司多龙矿业现持有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多龙铜矿和多不杂西铜矿两宗探矿权。多龙铜矿已完成《多龙铜矿勘探报告》、《多龙铜矿开发利用方案》及《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报告的评审及备案工作,采矿权取得的前置要件均已办理完毕。改则县已于4月受理多龙铜矿采矿权证申请的有关报告,正在按程序进行审查,多龙矿业也一直在跟踪办理进程。多不杂西铜矿尚处于地质详查阶段。

磷化工是关系粮食安全的基础性行业,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拥有上游矿山、持续研发能力和深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近年的发展在持续走强。与公司主业关联的铜、锌等有色金属产业是制造业的基础,资源类产业在近年内一直是市场的热点,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这一趋势或将持续。

多龙铜矿的开采将是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的主要预期,当前多龙铜矿“探转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公司在专注做好多龙铜矿开发的同时,将致力于铜、锌等有色金属矿山投资项目的拓展,力争尽早成为全国一流的有色金属经营企业。磷化工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依托控股股东的产业赋能,构建更加适应市场趋势的创新体系,使磷化工产业成为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公司将按照“矿化一体、矿冶一体、冶化结合、产业耦合”的发展思路,聚焦绿色磷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一体化两大产业链,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经营绩效。

针对制约公司磷化工产业发展的原料供应、市场拓展、磷石膏消纳三大关键难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原料供应方面,基于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自有矿山的支持,现公司已有较为稳定的磷矿石来源;同时,得益于控股股东完善的产业链和广阔的生态伙伴体系,公司所需硫磺、钾盐、氮肥等其他主要原料的供应渠道方面得到了拓展和稳固;下一步,公司将积极寻求优质磷矿山的并购或合作,以形成更好的“矿化一体”效应。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构建更丰富的产品体系,在巩固当前四川、云南、新疆等优势市场基础上,努力开拓华中、华北以及海外等新市场。在磷石膏消纳方面,公司将依托控股股东在每年近千万吨的水泥消费量,增大磷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这一成熟途径的消纳能力;紧跟国家利好政策,实施磷石膏路用、生态修复、矿山填充等低成本消纳途径,多措并举实现产销平衡,并尽可能实现存量减小,为产能提升提供空间。

公司现有的磷化工产业、锌冶炼产业上游都是矿业,为提升公司经营质效,公司将积极向与主业相关的矿产资源进行纵向拓展。有关详细计划,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2亿元,较上年同期7.14亿元增加1.08亿元,增加1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2.81万元,上年同期为-547.41万元。磷化工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磷化工关键原料硫磺价格大幅上涨,硫磺采购价较上年同期上涨84.91%,导致公司磷化工产品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下滑;有色金属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锌产品加工费持续低迷,公司锌冶炼业务出现亏损;天然气化工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合成氨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业务出现亏损。按照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绵竹川润、有色分公司在2025年第一季度已顺利完成年度检修工作,为后续实现满负荷生产筑牢了基础。公司将紧密依据市场的动态变化以及自身的业务特性,进一步优化组织生产;积极重塑供应链体系,强化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合作关系,不断拓宽原料采购渠道和产品销售渠道;合理规划资金安排,优化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压缩财务费用支出。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609,600,000股股票(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6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蜀道集团的批复同意。目前,本次发行正处于上交所审核阶段,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审核意见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争取尽快完成本次发行工作。同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国际地缘政治、行业整体形势及大盘市场表现等综合因素影响,近半年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公司一直高度关注市值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开展投资者活动;且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在4月9日开始,公司董事和高管自愿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将加强市场开拓,持续降本增效,提升经营质效,以良好的业绩赢得更好的市场表现,报投资者。

2024年12月31日,合计普通股股东58616人,截止3月31日,合计普通股股东60885人,较去年年底增加2269人。

有关行业情况请参见公司年度报告,行业内其他主要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请参考对应主体的有关公告。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近日,根据上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部分回复内容再次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会计师关于《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二次更新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宏达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6%。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其中134,751.11万元用于偿还债务,150,541.6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测算总体资金缺口为296,154.70万元,大于本次融资规模。此外,公司解决了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导致的资产冻结问题,2024年财务报表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波动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及上下游供需变化影响,与同行业公司变化趋势一致。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因缺乏上游矿产资源和流动资金不足。公司生产能耗符合行业标准,主要生产线未闲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不存在延迟转固情形。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高主要因公司采用先款后货销售模式。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多龙矿业投资基于主营业务发展战略,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中,公司与中信证券、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审核问询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发行方案,控股股东蜀道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5,292.8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2)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公司已偿还全部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相关资产查封已解除;3)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4,156.19万元、288,232.39万元、297,117.99万元和234,388.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296.16万元、2,076.99万元、-10,462.51万元和2,129.42万元;4)财务性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持有的多龙矿业30%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5)同业竞争,清平磷矿与公司在磷酸盐业务领域存在同业竞争,蜀道集团承诺五年内解决;6)未决诉讼,四川信托与海特电子、宏达实业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公司承担责任,不影响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7)房地产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从事房地产业务,持有的住宅或商业性质土地、房屋均用于主营业务生产及其配套用途。中介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主要内容包括: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发行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从31.31%提升至47.16%,募集资金总额为285,292.8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蜀道集团承诺新取得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前所持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金鼎锌业相关债务由股权纠纷案产生,截至2024年8月31日,尚未偿付的返还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合计637,391,116.63元。金鼎锌业曾为公司重要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锌的采、选、冶炼,对公司主营业务有重要影响。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破产重整,宏达股份已申报债权并获得部分清偿。公司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被冻结或查封的资产已全部解除查封。蜀道集团承诺解决与清平磷矿存在的磷酸盐业务领域同业竞争问题。四川信托与海特电子、宏达实业诉讼案件不会导致公司承担责任,不影响蜀道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土地已拆除或移交第三方,履行了相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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