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SZ)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1.79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安排,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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