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东方盛虹(000301)05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董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5号),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发布定期报告时,相关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或者实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但是公司在2024年报和2025Q1季报中都没有披露主体增持的情况?请问是什么原因?请补充相关信息。
东方盛虹回复:您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相关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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