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4月30日公布的《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成交公告》中显示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MA1WEYDJ51 |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652号 | 95.48(均分制) | 2*****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0007406*****G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茂街9号 | 93.03(均分制) | 5*****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大学 | 123200004660*****5 |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 93.26(均分制) | 2*****元 |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区城市客运服务质量评价 第一标段:2025年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 第二标段:2025年苏州市区公交服务质量评价 第三标段:2025年苏州市区出租车服务质量评价 服务范围:苏州市 服务要求: 第一标段:根据《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3号)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按年度组织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过开展轨道交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掌握轨道交通服务现状,及时发现运营服务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每年的评价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第二标段:根据交通运输部2017年《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5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应当对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开展年度评价,同时对县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评价抽查和审核。 第三标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动态监测出租车市场发展情况,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评价机制,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对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服务时间: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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