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4月30日安泰集团公开信息显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锦龙、总经理郭全虎、李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4年9月至10月,安泰集团向股权出让对手方以支付交易定金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1.5亿元,公司实控人的关联方向此对手方进行借款,构成关联方对安泰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4月,所涉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公司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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